|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6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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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监委2001年第3号公告发布了《机动车辆类(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4:2001),《机动车辆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5:2001),2002年第12号公告发布了《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3:2002)。因最近机动车辆强制性国家标准做了较大的修订,据此,我委针对机动车辆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中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原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规则分别为《机动车辆类(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4:2001/A1),《机动车辆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5:2001/A1),《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3:2002/A2)(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
| 以上修订件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自2005年3月1日起,机动车辆类产品须按原认证规则及本修订件的要求获得强制性认证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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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1、机动车辆类(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4:2001/A1); |
| 2、《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3:2002/A2); |
| 3、《机动车辆类(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5:2001/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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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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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5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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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中教英才教育认证中心涉嫌违反认证工作基本准则的违法案件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处罚决定,决定给予北京中教英才教育认证中心暂停六个月认证资格的处罚(自2004年8月12日至2005年2月12日)。 |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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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九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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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4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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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华德国际认证顾问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认证工作基本准则的违法案件已审理终结,分别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
| 一、给予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暂停三个月认证资格的处罚(2004年7月23日至2004年10月23日)。 |
| 二、撤销广州华德国际认证顾问有限公司认证咨询资格。 |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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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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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公告请查询:国家认监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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